石门县中医医院扩建工程建设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依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的要求,现对石门县中医医院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,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石门县中医医院扩建工程建设项目
建设地址:常德市石门县楚江镇
建设性质:扩建
建设内容: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825.36㎡(合22.24亩)。新建建筑45800㎡,其中计容面积41000㎡,不计容面积4800㎡。改造装修面积4927.23㎡。新增床500张,同时添置医疗设备,配套供电、给排水、绿化、消防、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石门县宝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:唐总 18570647065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
湖南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意见表提交至“489565039@qq.com”邮箱。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在环境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石门县宝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
2020年3月16日